案件详情:
2017年中旬,蔡先生在某房产中介的介绍下,与被告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,合同约定被告以700多万的价格出售其房屋。合同签订后5日内,蔡先生依约全额支付房价款,后因同小区房价暴涨,被告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
处理结果:
接受蔡先生委托后,经本所律师专业分析,被告明显违约,不能因房价暴涨而拒绝办理房屋过户手续,法院判决我方胜诉,被告应按原合同价格办理房屋过户手续。